一、什么是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平等对待外国人和本国国民。它要求给予进口产品和本国产品以平等对待,至少是在外国产品进入市场之后。同样的原则也应适用于外国和本国的服务以及外国和本国的商标、版权和专利。也就是说,在世界贸易组织中,国民待遇主要是指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方面的待遇,不包括政治方面的待遇,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
国民待遇原则只有在产品、服务或具有知识产权的产品进入市场后才适用。所以,对进口产品征收海关关税并不违反国民待遇原则,尽管对当地生产的产品并不征收同样的税。
在WTO三个主要协定中,都有关于国民待遇的规定,尽管这三个协定在具体处理该原则方面有所不同。世界贸易组织的三个主要协议中有关国民待遇的条款: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1994)第3条;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第17条;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第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