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最惠国待遇

最惠国待遇,简言之,就是各成员一般不得在其贸易伙伴之间造成歧视。一成员给予某一国家的一项特殊优惠,例如针对其某项产品征收更低的关税,必须给予其他所有WTO成员同样的待遇。这项原则被称为最惠国待遇原则。即一成员给予其他国家(不限于世贸组织成员)的待遇,无论是已经给予或即将给予的,在相同的情况下,都将立即无条件地给予世界贸易组织的其他成员。最惠国待遇是给所有WTO贸易伙伴的平等待遇, 而不是对一些国家的特别优惠待遇。但是,不授予最惠国待遇,就意味着给予了较差的歧视性待遇。
特别强调的是,在货物、服务和知识产权三个领域,最惠国待遇义务的具体内容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