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思考题:



1.实力弱小的国家,是否可以从争端解决制度中获得公平的裁决?作为争端之一方,如果本国政府的意见没有被争端解决机构采纳,应该如何对待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定和建议?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构,独立于各成员政府。审理案件的专家组成员和上诉机构成员,以独立身份裁判,不接受本国政府的指示或影响。各成员政府,除了在争端解决程序中进行正当的申诉或辩驳,也不应试图对案件的审理施加影响。因此,成员实力的强大和弱小不影响到案件的处理结果。再加上多次强调过的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导向和法治精神,这些都是对公平审理的保障。
因此,一成员的观点不被争端解决机构采纳,是正常的。正如上诉机构所强调的,争端方不能指望争端解决机构按照该争端方的认识、观点、意愿来审理案件,如果这样,就是争端方自己断案,这是与争端解决制度的基本原则相违背的。被争端解决机构裁定违反有关协议或申诉没有得到支持的成员,对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定和建议,都应当尊重和遵循。在争端解决制度的实践中,各成员也正是这样做的。

2.如何看待争端解决机构受理案件的增加?

案件增多是好事而不是坏事。第一,各成员间的贸易争端是避免不了的,不可能因为建立了世界贸易组织,规定了多边贸易规则,争端就消失了。案件存在是一事实。第二,案件增多,是向世界贸易组织提交案件的增多,表明各成员对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的信任,表明成员愿意通过多边方式来公平解决争端。第三,从制度完善角度来说,案件增多有利于澄清现有的不明确的规定,改进存在的不足,促进制度的稳定发展。指望没有争端是一种不现实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