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非歧视


《中国入世议定书》第3条规定了中国有关非歧视方面的承诺。这一非歧视承诺,既适用于外国人,也适用于中外合资企业,而且在具体内容方面也不同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条的最惠国待遇和第3条的国民待遇。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的非歧视承诺,走出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传统意义上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