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农产品贸易制度
CHAPER SEVENTEEN

AGRICULTRUAL PRODUCTS TRADE

  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框架下,农产品贸易一直没有受到严格的约束。配额和补贴的大量使用,扭曲了农产品贸易。世界贸易组织重新将农产品纳入了新的多边贸易制度,并通过一定的过渡期安排,使农产品贸易贸易彻底融入多边体制中。而动植物检疫制度,与农产品贸易紧密相关。

关键词
市场准入 泛指关税减让和市场开放。
农产品的国内支持 指对农产品的生产商提供的一种财政支持,包括价格补贴、生产补贴、政府贷款等。根据农产品协议,各成员对农产品的国内支持应逐步减少。
农产品出口补贴 与工业产品禁止出口补贴不同,对于农产品的出口允许提供补贴,但这种补贴必须在减让表中列明,并不得超出列出的数额。不得对农产品提供没有列明的补贴。
特别保障措施 农产品协议规定的针对农产品实施的一种保障措施。该保障措施实施仅适用于已经将其他限制措施转换成普通关税且在减让表中标明该措施符号(SSG)的农产品。特别保障措施的实施条件与一般保障措施不同。它不依赖于进口农产品对国内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产业的严重损害,而是依据一定的进口量或进口价格。

过渡性保障措施 纺织品协议中规定的针对纺织品采取的保障措施。与一般保障措施不同的是,过渡性保障措施针对具体成员实施,是一种歧视性的保障措施。
一、农产品贸易的新纪律  

二、农产品的特别保障

三、无需作出国内支持承诺的措施  

四、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

五、农业协定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六、思考题

七、案例  

八、练习题

九、主要条款  

十、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