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原产地规则


   1.原产地规则的重要性
由于各国间的贸易关系不同,各国对来自不同产地的产品,适用不同的税率,比如最惠国税率、优惠税率,关税同盟成员之间甚至取消关税。所以,产品原产地的确定,就变得非常重要。产品原产地决定贸易待遇。配额、数量限制、歧视、优惠、一般税率、反倾销、反补贴,都依产品的原产地来确定。
从某种意义上说,原产地规则就是贸易待遇规则。
2.对原产地规则的要求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一件产品可能经历多个程序,在不同的国家制造、加工,使得产品原产地的确定越来越复杂。世界贸易组织尽管有原产地规则,但该规则没有规定实质性的统一标准。这一标准还正处于制定之中。在实质性统一标准制定出来之前,实施过渡性的协调政策。
过渡性的协调政策要求:

  1. 应以公正、透明、可观测、一致和中性的方式,制定和实施原产地规则;
  2. 原产地规则本身不应对国际贸易产生限制、扭曲或破坏作用;
  3. 原产地规则不得用于直接或间接实现贸易目标的工具;
  4. 原产地规则不应在国内产品和外国产品间实行差别待遇,也不应在其他成员间造成歧视。

3.确实原产地的一般标准
除了土生土长、完全在一国境内生产、制造的产品外,对于经由几个国家制造的产品,其原产地的确定,主要遵循下述几个原则或要素:
税目变化:特定国家进行的制造加工是否改变了该产品的税目;
增值比例:某一国的加工增值比例是否达成某一标准;

实质改变:某一国的加工是否使产品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