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海关估价


1.海关估价规则的必要性
在从价征税时,商品的关税取决于商品的价值和税率。在税率确定时,即取决于商品的价值。进口商为了少交关税,可能虚报价格。为避免这种情况出现,海关需对货物进行估价,作为计税的依据(称为完税价格)。估价越高,交纳的关税就越高,从而使降低关税税率所带来的贸易机会,可能因为高估价而丧失。为了防止海关任意估价,就需要有规范海关估价这一方法的规则。在世界贸易组织中有关海关估价的规则就是《海关估价协议》。
2.海关估价的原则
商品估价制度应公平、统一和中性,防止在评估商品的完税价格时,对不同来源的产品可以使用任意的或虚构的完税价格。有关标准应与商业做法一致,简单、公正。对所有来源的货物普遍适用统一的估价程序。
3.海关估价方法
根据海关估价协议,依次按下述方法估价(海关估价协议第1条):

  1. 商品的实际交易价格;
  2. 同时进口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
  3. 同时进口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4. 同时进口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价格扣除有关费用、税费和利润后价格
  5. 根据成本、费用推算的价格
  6. 运用合理的方法在合理的基础上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