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一般例外

《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4条也规定了义务的一般例外情形,但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有所不同。对实施方式的要求,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要求一致。在政策性措施方面,所包括的事项比《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规定的事项少(只有5项),除上述三项《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经常触发争议并被引用的主要措施以外,还包括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义务的例外情形。

在美国博彩案中,被诉方美国依据公共道德或公共秩序主张义务例外获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