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合世界贸易组织机构方面的规定,您认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助于中国在国际贸易领域发挥和扩大影响吗?
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中国始终没有真正在多边贸易的框架内开展贸易。中国也没有自由贸易区的经验。中国的贸易基本上是在双边的基础上进行的。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才使得中国的贸易能够在多边框架中运作。
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不同,世界贸易组织没有由成员选出的由少数人组成的权力机构,世界贸易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是各成员共同组成的部长会议。这就使每一成员都能够在世界贸易组织的决策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协商一致、一成员一票的表决方式,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障每一成员的权益。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无论是贸易量还是市场潜力,都使得中国的立场更加引人注目。而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这就有可能使中国的立场具有更大的代表性,从而使中国在国际贸易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2.有人认为世界贸易组织是“富人俱乐部”,您认为呢?
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建立初期,缔约方大都是发达国家,即使是发展中国家,其贸易额很小。许多发展中国家还处于受发达国家统治的殖民地状态。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作为一个组织,几乎没有发展中国家活动的位置,作为一个协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也没有针对发展中国家的条款。因此,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一度被称为“富人俱乐部”。20世纪6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纷纷独立,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增加了针对发展中国家的第四部分。
1971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缔约方全体还通过了关于给予发展中国家特殊的差别待遇的决定(被称为授权条款)。此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缔约方中的发展中国家占了大多数。
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后,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超过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缔约方,在149个正式成员中,100多个成员是发展中国家。世界贸易组织的组织制度采取的是成员管理的制度,每一个成员都有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管理的权利,各成员的权利义务是平衡的。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中,还特别规定了对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规定。这些都使得世界贸易组织与以前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有很大的不同。但不可否认,由于经济和贸易实力不同,各成员的实际影响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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