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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正式启动
7月3日,《中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今天正式启动,这意味着我国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全面“宣战”。我国将分阶段、分区域、分行业削减、淘汰和控制二恶英等列入公约首批受控清单的12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国家实施计划》规定首批消除的12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是:艾氏剂、狄氏剂、异狄氏剂、滴滴涕、七氯、氯丹、灭蚁灵、毒杀芬、六氯苯、多氯联苯、二恶英和呋喃。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长距离迁移能力和高毒性,能够对人类和野生动物产生大范围、长时间的危害,造成人体内分泌系统紊乱,破坏生殖和免疫系统,并诱发癌症和神经系统疾病。为解决这一全球性环境问题,2001年5月22日国际社会通过了斯德哥尔摩公约。
今年4月14日,国务院批准中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国家实施计划》,标志着我国的履行工作将全面进入实施阶段。在2015年前,我国将重点完善实现履约目标的政策法规,加强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清单;加强各类POPs削减、淘汰和控制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采取必要的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以最有效的方式,预防、削减和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结合环境监测预警和执法监督两大体系建设,完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测体系,加强履约监督和评估能力,定期评估和检查履约成效。
更新日期:
2007/7/5
阅读次数: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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