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15日,石佳友和杜焕芳赴哈尔滨参加由哈工大、中国欧洲学会欧盟法研究会和中国人民大学欧洲问题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欧洲宪法条约与超国家治理研讨会暨中国欧洲学会欧盟法研究会首届年会”。
在此次研讨会上,石佳友作了题为“欧洲共同体法院和欧洲人权法院的管辖竞合”的专题学术报告。报告首先分析了所谓“人权欧洲”和“共同体欧洲”两个欧洲法律秩序的形成以及两个欧洲法院的职能;随后,他回顾了欧洲联盟对基本权利保护的发展历程。据此,他指出了两个欧洲法律秩序之间的交错:欧洲共同体法院可以适用和解释《欧洲人权公约》;而欧洲人权法院对于欧盟法及其实施可以进行间接性的控制。他分析了两个法院存在管辖竞合:譬如,对于成员国为了实施某项欧盟法(譬如一项共同体指令)而制定了相应的国内法措施,从人权保护的角度去审查这项国内法措施是否合法,这既可能由欧洲共同体法院受理(以先决裁判方式作出判决),也可能由欧洲人权法院受理(当事方控告某一成员国)。这方面最为典型的就是2005年6月30日的“波斯普鲁斯”公司诉爱尔兰案。最后,他指出了对于管辖竞合所带来的问题的解决途径:或者是欧盟或者共同体加入《欧洲人权公约》(欧洲宪法条约草案已经明确提出了此种可能性);或者是欧洲人权法院对欧盟法实行“同等保护推定原则+例外性审查”模式。
在15日举行的欧盟法研究会年会上,石佳友当选为欧盟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杜焕芳当选为理事。在会议期间,就欧盟法研究领域我院与其他院校的合作方面,他们与欧盟法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曾令良教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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